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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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十二月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防患于未然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公布,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8号)
《大中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10月31日起实施(附标准解读)
《大中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GB/T 33000—2025)推荐性......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通报一起典型中毒窒息事故
事故发生在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一钢铁”)能源环保部制氧工序,承包单......
《应急物资政社协同保障机制暂行规范》
国防减救办发〔2025〕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工作,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应急管理部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与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生产备案证明、经营备案证明进行了重新设计,增加了二维码等功能。现将更新后的式样、印制要求(见附件1、2)印发给你们,新版许可证与备案证明于2021年1月31日启用,此前申领的,可以继续使用旧版许可证,也可以申请换发新版许可证。
如有问题建议,请及时与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一司或危化监管二司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徐一星、程强,010-64466280、010-64464262)。
附件: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式样与印制要求
2.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生产备案证明、经营备案证 明式样与印制要求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