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智化赋能安全管控”专题研讨会圆满落幕
研讨会线上线下同步举行,共有50余名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领域的专家学者、企业代表和......
喜报 | 上海柏科荣膺 “长三角数据要素领航之星”,受邀出席科创星空盛典颁奖授牌
上海柏科受邀出席“长三角科创星空盛典”并在现场接受授牌表彰。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坚决防范遏制小型餐饮场所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通知
安委办〔2025〕3号
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安委办〔2025〕4号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工作分工
历史上十月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明确石油天然气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有关事项的函
应急厅函〔202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海油安监办各分部:
近日,有网民在中国政府网留言,反映在申请办理石油天然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急管理部门以不能提供采矿许可证复印件为由不予受理。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依据《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0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等10种文书格式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09〕183号),陆上采油(气)、海上采油(气)企业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需要提交采矿许可证复印件;钻井、物探、测井、录井、井下作业、油建、管道储运、海油工程企业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不需提交采矿许可证复印件。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2022年1月11日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明确石油天然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有关事项的函.doc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明确石油天然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有关事项的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