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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全面规范工贸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
来源: | 作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 发布时间: 2025-04-11 | 170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全面提升工贸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落实落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加强工贸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管理,防范遏制工贸企业使用管理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安徽省应急管理厅近日印发《安徽省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将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安徽省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工贸企业门类复杂、点多面广,部分企业基础管理薄弱,防控能力不足。为此,《暂行规定》以问题为导向,从责任划分、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多维度构建安全管理框架,旨在推动工贸企业使用管理危险化学品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和作业环境器具定置化。

《暂行规定》针对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的生产、采购、装卸、厂内运输、储存、使用、废弃处置、应急管理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提出40条系统性安全管理要求,标志着安徽省工贸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迈入规范化、精细化新阶段。

《暂行规定》明确了企业主体责任。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责制度、隐患排查、安全投入、教育培训、应急处置等方面,特别是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全面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暂行规定》强化了源头安全管控。明确了安全准入条件,对使用、储存、装卸及涉及易燃易爆、高毒剧毒危险化学品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从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资质及“三同时”管理等工作进行源头管控。

《暂行规定》提升了数字化赋能。要求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场所,设置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监测报警装置(系统),并应具备现场声光报警功能,且与事故通风设施等应急处置设施联锁,监测数据接入24小时有人值守场所。

《暂行规定》明确了包保责任体系。要求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实行安全包保责任制,明确每一处重大危险源的技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对包保全面负责,企业对包保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与绩效管理。

《暂行规定》强化了内部管理。要求企业严格落实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提升从业人员发现并及时报告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的强烈意愿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真正发动职工、依靠职工,实现企业安全管理从被动“他律”,向主动“自律”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