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总要求,加快推进长三角应急管理专题合作与发展,5月18日下午,由江苏省应急管理厅牵头组织,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局)召开视频会议,共商长三角应急管理专题合作。
一市三省应急管理部门研究讨论了《长三角应急管理专题合作组工作方案》,明确了组织架构、工作职责、运作机制和保障措施,重点围绕应对长三角地区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特点,从政策标准体系、应急预案体系、联防联控体系、应急指挥体系、应急保障体系5个方面开展全面合作。
会议还研究讨论了《2020年长三角应急管理专题合作工作要点》,重点推进应急指挥信息共享、建立防汛抗旱防台合作机制、应急响应体系和能力共享机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联动和应急管理支撑体系建设,合作共建上海市化学品危害识别与控制基地、江苏省沿江(江阴)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浙江省应急救援航空体系、安徽省应急航空救援基地建设,强化长三角区域应急救援力量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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