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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应急管理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1〕5号)要求,现决定在全国第20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组织开展上海市第五届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竞赛。针对当前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要求,本届竞赛采用网络个人竞赛和现场团体竞赛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指导单位: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主办单位: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及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共保体、上海市化工行业协会、上海市安全生产协会、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

二、竞赛内容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

(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教材。

(四)有限空间作业、检维修作业、压力容器设备等安全培训教材及管理知识。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案例分析等。

三、竞赛形式

(一)网络个人竞赛

1.参赛对象

网络个人竞赛面向全社会。重点参加对象为:

(1)本市取得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包括仓储经营)、使用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

(2)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其他企事业单位各类人员。

(3)各部门、各级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

鼓励企业全员参赛。

2.竞赛时间

2021年6月10日(星期四)8时至20日(星期日)24时。

3.竞赛方式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yjglj.sh.gov.cn/)和上海市化工行业协会网站(www.scianet.org)同时公布参赛答题链接。参赛人员以企业(单位)名称、本人姓名、实名制手机号登录,按提示操作参赛答题,每个手机号只能参加一次答题。网络个人竞赛平台自动记录参赛人员的个人信息和答题得分。

4.奖项设置

网络个人竞赛设个人优胜奖300名,每人奖励50元话费。

个人优胜奖从网络个人竞赛答题得分90分(含)以上的参赛人员中通过电脑随机抽取。

网络个人竞赛获奖名单将在现场团体竞赛结束后在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和上海市化工行业协会网站予以公布。

(二)现场团体竞赛

1.参赛对象

本市取得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包括仓储经营)、使用企业。

2.竞赛时间

2021年5月至6月。

3.竞赛方式

现场团体竞赛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

(1)初赛。各区应急管理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上海化工区管委会自行组织初赛,竞赛方式不限。通过初赛,每个区域选拔1至2家竞赛优胜企业,每家企业3名员工组队参加复赛。各区应急管理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上海化工区管委会应在6月10日前,将参加复赛的企业(队伍)名称及领队姓名电话报送上海市应急管理局(报送邮箱:shajjwhc@163.com)。

(2)复赛。主办单位根据报送的参赛队伍集中组织复赛。复赛于2021年6月19日(星期六)在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采用计算机答题方式进行。根据各参赛队伍得分排名,得分相同的按照答题时间排名,得分和答题时间均相同的通过加赛排名,直至选拔出6支队伍参加决赛。复赛具体安排由主办单位另行通知。

(3)决赛。决赛于2021年6月25日(星期五)在上海信息技术学校采用必答、抢答等答题方式进行。6支参赛队伍各设选手3名,领队1名参加决赛。决赛具体安排由主办单位另行通知。

4.奖项设置

现场团体竞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予以一定奖励并颁发奖牌。

根据本届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实施情况,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现场团体竞赛获奖名单将在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和上海市化工行业协会网站予以公布。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5月15日

 

(联系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温春森,电话:54667871;宣传培训处孙巧楠,电话:54667106)